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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局等部门近日出台关于提升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对中小学校(包括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进行规范化运营管理。《意见》提出,学生餐供应食物种类每天至少达到12种,每周至少25种;禁售高盐、高糖、高脂食品以及酒精、碳酸类饮料等。
一直以来,校园食堂安全都是公众关注的焦点。这是因为,学校食堂存在几个“多”:就餐人数多、采购食材种类多、加工环节多、交叉污染机会多、供餐的品种多、从业人员多。这也意味着,学校食堂风险等级较高,最容易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近日温州市教育局等部门近日出台关于提升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对中小学校(包括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进行规范化运营管理。
学生餐供应的食物种类每天至少达到12种,每周至少25种;禁售高盐、高糖、高脂食品以及酒精、碳酸类饮料。
1.食物互换:在满足中小学生生长发育所需能量和营养素需要的基础上,可以进行食物互换,做到食物多样,适时调配,注重营养与口味相结合。
2.谷薯类:包括米、面、杂粮和薯类等,可用杂粮或薯类部分替代米或面,避免长期提供一种主食。
3.蔬菜水果类:每天提供至少三种以上新鲜蔬菜,一半以上为深绿色、红色、橙色、紫色等深色蔬菜,适量提供菌藻类。有条件的地区每天提供至少一种新鲜水果。
4.鱼禽肉蛋类:禽肉与畜肉互换,鱼与虾、蟹等互换,各种蛋类互换。优先选择水产类或禽类;畜肉以瘦肉为主,少提供肥肉。每周提供1次动物肝脏,每人每次20g~25g。蛋类可分一日三餐提供,也可集中于某一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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