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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始建于1959年,是我国西南地区一所特色鲜明、艺术门类齐全的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省级博士点培育单位,2019年获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校有呈贡、麻园2个校区,占地面积共930.67亩。
【适用于湖南、湖北(非美术设计类专业)、安徽、山东、山西(非戏剧影视类及艺术管理专业)、河北、吉林和甘肃省考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0年,我校面向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甘肃16个省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科生2400名。凡是符合上述省份规定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中一、二年级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被认定为,且作出暂停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决定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声乐演唱类专业考生应发声器官无疾病,身高要求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
2.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
3.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
4.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考生应无色盲。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录取原则、招生省份、考试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三、专业报考
(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史论)、绘画、中国画、雕塑、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11个本科专业(以下简称“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取消校考,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且成绩合格,综合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后按各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管理5个本科专业(以下简称“艺术学理论及编导类专业”)取消校考,有专业统考的省份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二)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组织校考。部分专业采用网上提交视频的方式进行一次性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校考成绩;部分专业采用网上提交视频初筛后再进行复试的方式组织校考,并将复试成绩作为最终校考成绩;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采用网上提交视频的方式组织“器乐演奏”科目考试,其余科目组织现场考试,各科目成绩累加后作为最终校考成绩。
(三)湖南、山东、山西(非戏剧影视类及艺术管理专业)、甘肃4省的专业报名已由考生生源地招办负责办理完成,后续不再受理专业报名。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和艺术学理论及编导类专业因取消校考需做退费处理,具体事宜请考生向当地招办咨询。湖北(非美术设计类专业)、安徽、河北、吉林4省的专业报名办法待我校与各省招办协商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四)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凡属省统考不涉及的,考生无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可直接参加专业校考。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其校考成绩方为有效。专业与省级统考类别的对应关系以各省考试院艺术类文件中公布的类别对应关系为准。
(五)考生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若有考生多次参加同一个专业的考试,则该考生的最终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六)按本简章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与之前已完成校考的省份、专业分开排名,分省录取。
(七)对在我校专业考试有违规、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报考安排如下:
1.4月20日前安排湖北(非美术设计类专业)、安徽、河北、吉林4省考生进行专业报名。
2.4月25日至26日,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或招生资讯网下载安装网络考试手机APP,参加模拟考试,提交模拟考试视频。
3.5月2日至10日期间分批进行网络考试,提交考试视频。
4.6月上旬发布专业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实行初复试的专业划定复试资格线,公布复试名单。
5.高考结束后组织有关专业的复试(原则上现场组织)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现场考试,考试办法我校将通过招生资讯网、招考云平台和官微等渠道提前公布。
四、录取
(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自主划定各省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确定后,报各省招办备案。如有省份对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和艺术学理论及编导类专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本简章涉及的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为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如有省份对招生计划编制另有要求,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
(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和其它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艺术学理论及编导类专业安排在艺术类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录取。如有省份对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另有要求,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
(四)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按各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云南艺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五)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六)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它说明
(一)我校2020年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二)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三)收费标准
1.专业考试费:按照云价收费〔2015〕143号文件规定的200元/人次的收费标准执行。
2.学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理论类和师范类专业为8500元/学年;应用类专业为10000元/学年。
3.住宿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规定的800元/-5-学年的标准执行(6人间),宿舍用品自备。
(四)适用于本简章的省份、专业招生信息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我校未成立除本校招生办公室以外的任何招生咨询机构,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为发布招生广告、宣传资料或代理招生。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云南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云南艺术学院纪委对招生考试及录取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871)65937136,电子邮箱:jubao@ynart.edu.cn。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邮编:650500
学校网址:http://www.ynart.edu.cn
招生资讯网:http://zs.ynart.edu.cn
招考云平台:http://ynart.evoartexam.cn/
电话传真:(0871)6593712765937128(兼传真)
云南艺术学院坐落于春城-昆明,是中国西南地区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学院始建于1959年,1963年,撤消云南艺术学院及将该学院转入昆明师范学院艺术系。1980年,云南艺术学院正式脱离了昆明师范学院,成为了独立自主的办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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