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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朋友还有很多。往年,有一些朋友因为粗心大意,错过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时间。因此,大家一定要大致了解一下生源地助学贷款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供参考。
从往年的情况看,各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截止时间并不完全相同,但大致都在9月份开学以前。另外,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可能会更早一些。
黑龙江省牡丹江
黑龙江省牡丹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日期为2018年7月1日至10月30日。也就是说,黑龙江省牡丹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
陕西
陕西省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日期为2018年7月1日至8月30日。也就是说,陕西省的同学要在2018年8月30日这一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好生源地助学贷款。
安徽
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
总的来说,不同地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截止时间时间会有不同。因此,需要贷款的同学要及时到当地的教育部门来了解2018年的最新政策,不要错过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时间。
一、毕业确认及个人信息更新
1、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逐项检查、修改并录入本人毕业信息和就业信息,不可空缺任何栏目,毕业生应提供个人有效的联系信息及其父母、同学等信息,确保毕业后一段时间内能联系到本人(注:管理系统密码如果忘记,请自行与区县学生资助中心联系寻求解决)。
2、录入本人毕业和就业信息时请注意:已就业的学生请填写就业单位信息;升学的请填写本人研究生录取学校信息,未就业的请填写本人家庭信息;并根据就业单位性质进行选择,未就业的可选择“个人”。
3、变更原因统一为“毕业离校、毕业就业或毕业升学”。
4、“联系人信息”请填写与本人关系较好的大学同班同学信息。
5、“个人信息变更”录入并提交成功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确认。然后再点击页面左侧最下方的“毕业确认申请”,审核页面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申请”按钮,完成毕业确认申请。“毕业申请”仅可申请确认一次,确认后需变更信息的,在相关栏目中填写正确信息即可,无需再次申请。
6、学生确认完毕后,在第一时间主动与生源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及时报告本人毕业信息。
7、毕业生网上信息确认工作须在6月20日前完成,未完成贷款确认手续的借款毕业生,学校将暂缓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8、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管理系统内统一复核所有毕业生提交的“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
9、考上研究生需要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否则将从9月1日起承担利息。
二、导出确认表
贷款学生完成“毕业确认申请”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份,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后交学院,并请于6月30日前完成。
三、注意事项
1、已经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但是首次登录该系统的毕业生,可选择通过登录页面下方“使用身份证登录”的方式来登录系统,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并进行有关个人设置;已经登录过该系统的学生密码遗失的,可以通过“密码找回”重置密码或联系当地县(区)资助中心索取密码。
2、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如需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应及时与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办理程序为:学生持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攻读学校提供的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由县(区)资助管理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审批通过后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由毕业生自付。
3、贷款毕业生由于发生休学等其他延迟学制的情况时,应及时与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4、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上线了优化结息、还款等新功能;刷卡还款以每月15日为界,每月21日银行进行扣款,自动转入下月还款时间。请毕业生务必仔细阅读,了解还款相关事宜,避免贷款违约(功能简介见附件)。
5、每年12月20日前是还款最后期限,如果本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及时通知办理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95593。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从2015年7月13日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其贷款期限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在此之前已毕业的借款学生,其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7、借款学生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从2015年7月13日起,借款学生毕业时要与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还本宽限期从还款计划确认之日算起,最长计算至借款学生毕业后第36个月底。
四、提前还款
鼓励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的学生提前还贷款,2018年8月15日前申请提前还款的只还贷款本金,无利息。借款学生每个月(11月除外)随时可以提交提前还款申请进行提前还款。还款方式: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通过支付宝还款或者借款人到县级资助中心通过POS机刷卡还款。
五、毕业离校及诚信教育
1、没有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毕业确认及个人信息更新的、没有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学生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2、各学院要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要求6月25日前报送学院本学期诚信教育材料(图片+文字)至jnuxuanchuang@163.com,同时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学院,贷款毕业学生确认毕业信息工作是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学院要认真做好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确认毕业信息的工作,务必通知到名单中的学生,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六、续贷申请
1、非毕业班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有续贷需求的须在7月1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校将集中处理学生续贷申请。学生未在线提交续贷申请导致下学年续贷申请失败者,责任自负。续贷所需其他手续及材料,请贷款学生咨询当地县资助中心。
2、针对已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部分地方的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需要学生提供在校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个别地区有专门的生源地贷款续贷材料,需加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的,请于7月10日前至行政楼321办理。无特定版式的生源地续贷证明学费及住宿费材料,有需求的学生请自行打印,提交至辅导员处,各院系需在7月10日前汇总并提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盖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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