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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3+1招生简章

时间:2023-12-25作者:巴黎醉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专题:

为了适应航空事业发展的要求,选拔优秀大学生参加空中交通管制工作,根据民航华东空管局与我校签订的《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继续在我校招收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参加空中交通管制专业“3+1”联合培养项目。我校将选派2016级本科生参加“3+1”联合培养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项目可留言免费咨询

目前正在招生国内4+0/3+1/2+2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及港澳国际本科项目有:中外合作大学国际本科火热项目有:武汉理工大学4+0国际本科、北京理工大学4+0国际本科、集美大学4+0国际本科、上海理工大学4+0国际本科、上海大学4+0国际本科、沈阳师范大学4+0国际本科、中央财经大学4+0国际本科、中国农业大学4+0国际本科等;其它火热项目有:上海财经3+1国际本科,北京理工大学3+1国际本科,武汉理工3+1国际本科,武汉工程大学3+1,集美大学2+2;

一、项目概述

1、进入该项目培养的本科生在完成“3+1”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修满所需学分后,符合条件者,将获得华东师范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华东空管局与进入本项目联合培养的学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修读完成本项目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合格、取得管制基础合格证、航行情报基础合格证的学生,毕业后作为华东空管局正式员工予以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3、参加本项目的学生被正式录用后按照华东空管局工资管理规定,享受相应薪酬待遇。工作地区为上海。

二、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热爱民航事业,完成学业后愿意从事空中交通管制工作。

2、在校成绩优秀,表现突出,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诚信记录。

3、英语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总分425分以上)。

4、口齿清楚,反应力、记忆力、逻辑思维能力强。

5、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民航局规定的管制员ⅢA体检标准。

三、申请、考核与录用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申请陈述、成绩单),院系审核推荐。

2、资格审查:我校和华东空管局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确认资格。

3、笔试及面试:参加由华东空管局组织的笔试及面试。

4、预录取: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形成预录取名单。

5、体检:进入预录取名单者,由华东空管局统一组织体检,被录取者身体素质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1)中ⅢA的要求。

6、录取:拟招收人数为19人。由我校与华东空管局共同审核批准,确定录取名单。

四、时间安排

1、10月24日下午2点,组织“空管进校园”宣讲活动,宣讲地点:闵行校区二教304。

2、10月31日前,受理学生申请。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提供申请陈述、成绩单,经院系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核推荐(签名盖章),将材料交教务处闵行办公楼211;中山北路校区,办公北楼5105。

3、11月~12月,我校与华东空管局共同完成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体检。

4、12月底,公布录取名单。

五、其他说明

1、学费。华东空管局负责参加本项目的学生第二阶段(本项目之后一年)的培养所需的培训费、住宿费、每学期一次往返交通费。同时,学生须按规定交纳我校学费。

2、学籍。进入本项目联合培养的学生,仍为华东师范大学在籍本科生。

3、学生获得华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和毕业文凭的条件:

(1)第一阶段(本项目之前三年)按照华东师范大学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至少修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的80%的课程,完成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学科基础平台课程”、“专业课程”所列前3年需要修读的课程学分。

(2)完成第二阶段(本项目之后一年)华东师范大学与华东空管局空中交通管制专业3+1联合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合格。

(3)参加本项目联合培养的学生完成以上两个阶段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合格,符合《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将获得华东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对于因学业不适应,无法继续完成本项目学习的学生,经华东空管局和我校认定批准,可以退出该项目,回原专业学习。所修课程参照《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转换管理细则》,进行学分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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