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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淮南师范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本科办学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西路(泉山校区)、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学院路(东校区)
五、专科办学地址:淮南师范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即安徽机械工业学校,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卧龙山路)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标准,择优录取。
(二)录取规则
1.原则上调档比例为1:1,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明确要求除外。
2.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即第一专业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再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若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服从调剂者,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将其调剂到专业志愿投档数不足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能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性别比例限制。
4.报考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只招收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须参加所在省(市)高考英语口试且口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不加试外语口试省市除外)。其他专业对考生的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定。
5.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录取原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7.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专业限报的考生,不能录取到限报专业。
七、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淮南师范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淮南师范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八、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标准收费,专科学费按皖价行费[2000]259号文件执行。住宿费按照教计[2006]15号文件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医、偿”为主要内容的学生助困体系。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国家、安徽省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十、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十一、其他须知
1.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全日制普通专科专业与安徽机械工业学校联合培养,办学地点在淮南师范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即安徽机械工业学校,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卧龙山路)。
十二、联系方式
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公室:
咨询电话:0554-6863685、6863683、6863550(兼传真);
邮编:232038;邮箱:hnsfxyzsb@163.com;
招生网网址:https://zsw.hnnu.edu.cn/;
招生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hnsfxyzsb
淮南师范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0554-5626888、5693200;网址:https://www.atcedu.cn/
十三、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十四、本章程由淮南师范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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