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为高中生提供有价值的资讯
租佃关系的产生:早在战国时代,租佃方式就已经出现。租佃发展:汉代“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的现象已比较普遍。租佃关系普及:自宋代开始,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租佃关系的深化:明清时期,租佃关系进一步普及、深化,发展至全国。成为农村经济中的主要形式。
租佃关系产生:早在战国时代,租佃方式就已经出现。租佃关系发展:汉代“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的现象已比较普遍。租佃关系普及:自宋代开始,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租佃关系深化:明清时期,租佃关系进一步普及、深化,发展至全国。成为农村经济中的主要形式。
在租佃制下,农民租种地主部分或全部土地,向地主缴纳一定的地租。即地主把部分或全部土地出租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作为收益。地主和佃农通过租佃契约形成剥削与被剥削的租佃关系。
租佃关系有极强的自给自足性;聚族而居;劳动者与田庄主形成人身依附关系;劳动者有时还要承担军事义务,成为豪强的私人武装。
租佃关系产生原因:大地主大量增加:公卿贵族占有“公田“,并将其转化为私有土地;受赏赐获得大量土地而成为地主;一些人通过土地买卖获得土地而成为地主。剩余人口大量增加:生产力进一步发展,人口增加;封建战争频繁导致了人口的流动。
租佃关系的消极影响
①租佃关系使农民经济状况恶化,阶级矛盾激化,引发农民起义,导致社会动荡,危急王朝统治;
②使租佃关系土地兼并使地方豪强势力壮大,影响中央集权;
③租佃关系自耕农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承担者,土地兼并导致政府的税收减少,财政状况恶化;
租佃关系的积极影响
①租佃关系的契约纳租方式的确定,使佃农对地主的依附关系相对减弱,因为他们在选择雇主方面有一定的权力;
②租佃关系从依附关系逐渐解脱出来的农民,生产自主权大为提高。因为他们不仅在选择雇主方面有一定的权力,而且在支配产品方面也获得适当的自主权,甚至能和市场发生联系。这就大大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也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Copyright 2019-2029 http://www.laigaokao.com 【来高考】 皖ICP备19022700号-4
声明: 本站 所有软件和文章来自互联网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 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