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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土地划分为许多方块,且形似“井”字形,故曰井田制。实则是周天子京畿之土地制度,有公田私田之分。而周礼中的井田,似乎是理想的土地制度,可行性不强,同时难以考证。(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井田制起源于商朝,那时的社会生产力低下,没有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为了扩大增加产量,集体劳作应运而生,此为井田制产生的社会背景。到了西周时期,井田制已经成熟,土地由领主负责组织生产工作,而直接的劳动者是那些奴隶。
井田制瓦解于春秋晚期,由于铁器农具和牛耕的大规模使用,使得生产力大大提高,个体耕作成为社会基础,以集体劳作为生产方式的井田制遂逐渐崩溃。其次是因为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旧的生产方式已经不适应新制度下的生产需求。
井田制的瓦解,代表封建时代的实物地租制度破产,农田作为一种私有不动产,正式进入日常生活。封建主建立在地租之上的所有特权,比如司法权、军权、以及各种内政权力,都在破产的边缘。井田制的瓦解,标志着中国,正在急速从封建制进入官僚帝制社会。 井田大行其道的时候,有能力的人的奋斗目标是成为贵族,拥有封地,封地意味着各种权力。 井田崩溃之后,有能力的人的奋斗目标是成为地主,拥有大量私有农田(仅仅只有农田而已,没有附带的司法、军事、内政权力了),这也是秦以后的官僚们在私产上的主要奋斗目标。
井田制出现于商朝,当时全国道路南北、东西纵横交错,耕地也被划分为许多方块,且形似“井”字形,故曰井田制。到了西周时期,周王朝分封天下,土地归国家(周王室)所有,被分封的君王及贵族等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井田制规定:一井分为9个方块,100亩为一个方块,称为“一田”,一人耕种大约100亩(约合今70公亩)。周围的8块田为私田,由8户耕种,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一块是公田,由8户共同耕种,收入全部归封邑贵族所有。
在贵族受封的土地上,奴隶和庶民集体耕种。使用奴隶集体耕作是奴隶制经济繁荣的主要原因。西周时期,土地被划分成“井”字形方块,耕地阡陌纵横,形同井字,称为井田。
这种土地的国有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土地公有制,它是国王代表整个奴隶主阶级占有全国所有土地,然后分配给大小奴隶主使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和庶民则完全被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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