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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在不同的纬度有不同的感觉。对于郁达夫而言,走过那么多地方,发现故都北平的秋是最美的。美在清静悲凉,这种感觉就好比,如果说带着欢乐涌向人潮的人自来讨喜,那么这一次,也许你会发现站在窗边听雨的人也有一种美。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作者在北国秋天的所见所感。作者的家乡在富阳,那儿非常美丽,尤其到了秋天,大自然的美丽景象更是目不暇接,各种野花漫山遍野,园子里绿油油的菜畦如绿色的地毯。故乡南国的秋天是丰收的,稻子和橘子都成熟了,种地的人们一个个喜上眉梢。故乡的美景令人难忘,有随风飘扬的黄叶,有缭绕山腰的凉雾,有袅袅的炊烟......作者热爱他的故乡,跟着热爱故乡的秋天。
“江南的秋固然存在,但却没有北方秋的诗意,草木凋零的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作者给出了这样的回答,而在北国秋的描写上,作者草草几笔,就足以将北方的秋表现的淋漓尽致。“碧绿的天的颜色,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作者的笔尖似乎又转到北方的秋与南方的秋的“较量”上。
郁达夫的作品是忧郁的,然而这忧郁背后,则是其对祖国的无限热爱,在他的成名作《沉沦》中,他发出了希望祖国强大的呼唤,即便在他移居杭州期间所作的寄情山水的游记。作品中,如《钓台的春昼》《过富春江》等,也时时流露出一位知识分子,对祖国命运的关注。
秋的景色如此之多,还有作者笔下的北方的果树,如枣子,柿子,葡萄等,也是我最深的记忆。我想郁达夫先生写的这篇《故都的秋》只是想用文字留住他对故都最深的爱和眷恋。那独特的北国的秋景,让他在结尾中感叹“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在作者的笔下,秋的景致朴素而生动,浪漫而唯美,有着特殊的风韵。“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下,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自然而然的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表现出一种沉静而深刻的艺术魅力。
秋的诗意,存于文学中,存于记忆中,却再也不能被真切地感受到。小时候在院子中与狗嬉戏,秋雨后沿墙捉蜗牛,草丛里捉蟋蟀逮蚂蚱,坐在板凳上描述云的形状,等小卖铺开门买两颗糖。我真害怕,如果有一天我的记忆也随光阴慢慢离去,秋在我的生命中还剩下了什么。
我喜欢郁达夫《古都的秋》的文章,喜欢它的静,它的孤独,它的忧郁,而这往往正是我的文章中所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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