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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从毕业当年的9月1日开始算利息,只要在毕业前还清所有助学贷款,自己就不需要支付任何利息了。商业性助学贷款从贷款发放日算起,但借款人可以和银行约定的首次还款日,贷款发放日至首次还款日之间,可以暂不需要偿还利息。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_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1、学生毕业后9月1号开始产生的利息学生自己还;
2、每年的12月20号是还款日,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
3、不管是利息还是本金,一旦逾期就会上传到学生的征信;
4、若是不按时还款,共同借款人也会被连累,会被要求帮助主贷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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