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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或得玉,献诸子军”出自春秋左丘明《左传·襄公十五年》,下面是原文及翻译,一起来看吧!
原文: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琢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翻译:
宋国有个人得到一块玉,把它献给子罕。子罕不接受,献玉的人说:“我把这块玉给琢玉的人看,琢玉的人认为是块宝,因此才敢献给你。”子罕说:“我认为不贪这种品质是宝,你认为玉石是宝,假若把玉给我,咱俩都失去了宝。不如各人拥有自己的宝”。
献玉的人很恭敬地说:“小人拥有玉,寸步难行,献上这块玉以求免死。”子罕把它放在自己的乡里,让工匠替自己雕玉,卖掉玉使献玉人富有之后,让他回到家里。
鲁襄公十五年(前558),宋国有人向执政的子罕献宝玉,子玉说,对他来说,玉石并非宝物,而不贪才是宝物,拒绝接受。
宋国那个献玉的人认为人世间最珍贵的是玉,所以把美玉献给子罕,而子罕认为人世间最珍贵的是廉洁。这叫“人各有其宝”,或叫人各有其志。这是不同的人生观的反映。我们要赞扬子罕洁身自好、不贪钱财的品质。做官的要是都有子罕这样“不贪”的品德,那社会就光明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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