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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入大学之后,很多成绩优异的大学生都可以拿到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还有机会拿到助学金,不同学校的评定标准不一。下面是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奖助学金的金额及评定标准,供大家参考了解。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省里分配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省里分配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特别困难)4500元;二等(困难)2800元; | 在校生约20%(一等约5%;二等约15%,具体根据当年全省在“福建助学APP”上的切线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根据当年的具体规定发放补助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实际入伍情况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爱心助学基金) | 一次性发放500元/人,一年发放一次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校奖学金 | 1.校长特别奖学金:每人 10000元/学年;2.一等奖学金:每人 3000元/学年;3.二等奖学金:每人 2000元/学年;4.三等奖学金:每人 1000元/学年;5.专业学习优秀奖学金:每人500 元/学年。 | 1.校长特别奖学金,全校每年评选不超过 10 人;2.一等奖学金,全校每年评选不超过 1%(含 1%);3.二等奖学金,全校每年评选不超过 2%(含 2%);4.三等奖学金,全校每年评选不超过 3%(含 3%);5.专业学习优秀奖学金,根据同年段同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例,常规班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 15%(含 15%),精英班、实验班、创新班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 25%(含 25%)。 | |
外语专业学习奖学金 | 1000——2000元不等 | 1.通过专业英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四级者,按本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 10%;2.通过专业英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八级者无限制; | ||
英语学习奖学金 | 500——1000元不等 | 根据实际发文确定 | ||
新生入学奖学金 | 5000-300000元不等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考研奖学金 | 10000——12000元不等 | 无限制 | ||
精神文明建设奖学金 | 300——20000元不等 | 无限制 | ||
体育竞赛奖学金 | 1000——20000元不等 | 无限制 | ||
文化艺术竞赛奖学金 | 1000——20000元不等 | 无限制 | ||
创新创业个人奖学金 | 2000元/人 | 10人 | ||
创新创业团队奖学金 | 5000元/队 | 10队 | ||
境外学习交流奖学金 | 1.海外高校交换生项目奖学金:每人0.3万人民币;2.海外高校本科项目奖学金:每人1.5万人民币;3.海外高校研究生奖学金:每人3万人民币;4.海外顶尖高校研究生奖学金:每人10万人民币。 | 1.海外高校交换生项目奖学金:不超过当学年申请人数的30%且总数不超过6人;2.海外高校本科项目奖学金:不超过当年选派总人数的50%;3.海外高校研究生奖学金:不超过当学年申请总人数的50%;4.海外顶尖高校研究生奖学金:2人。 | ||
学科竞赛奖励 | 1000-50000元不等 | 无限制 | ||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励 | 500元/篇 | 按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评定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按不同岗位及工作量实际发放;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项目型岗位:根据实际项目经费及完成情况发放;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学费减免 | 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 | 无限制 |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符合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评选条件,且年度学业平均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年度学业平均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所指详看相关文件。
(七)同一学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八)国家奖学金评定外语水平要求按照《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生评先、评优外语标准》执行。
(九)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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