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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入大学之后,很多成绩优异的大学生都可以拿到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还有机会拿到助学金,不同学校的评定标准不一。下面是厦门大学奖助学金的金额及评定标准,供大家参考了解。
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主体。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由中国银行承办,全校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人数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为6000元。
三、国家奖学金
为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304人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660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国家助学金
为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我校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2000多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
六、学校设立的奖学金
1、优秀新生奖学金
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的新生,给予免交四年学费,并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第1—10名)、1.5万元(第11—20名)和1万元(第21—30名)的奖励。
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80分以上,且名列我校在其省份文或理科计划前5%的新生,给予2000元奖励。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不重复参评此项奖励。
2、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评定标准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覆盖面达学生人数的30%。设立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特殊才华的在校本科生。
3、校级奖学金
目前,我校共设立了以“嘉庚奖学金”、“本栋奖学金”和“亚南奖学金”为主的共32项校级奖学金,每年奖励人数约800人,奖励总金额达200多万元。除此之外,我校各院(系)还设立了数量众多的院(系)级奖学金。
七、勤工助学
学校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全校每年设立1000多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供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劳酬标准为每小时8元(每月不超过50小时)。
八、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困难补助。2009年,我校共拨出专款2000多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获得有效资助。
许多社会团体、人士专门为我校学生设立助学金,每年资助人数约1000人,总额约300万元。
九、减免学费
我校根据国家政策减免部分学生的学费。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六)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七)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含10%),且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至前30%(含30%) | 根据教育部下达名额。每年奖励名额约250人左右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七)通过参评当学年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 根据教育部下达名额。每年奖励名额约620人左右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4000元/人/学年,二等3000元/人/学年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七)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八)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勤俭节约。 | 根据教育部下达名额。每年资助名额约2400人左右 | ||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贷款 | 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实际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 | 根据学科类别而定:一类学科:59200元二类学科:62200元三类学科:66200元 | 来校学习身体健康的非中国籍公民,高中及以上学历者且符合我校入学标准 |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每年下达名额确定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本科生每生每年30000元 | 来校学习身体健康的非中国籍公民,高中及以上学历者且符合我校入学标准 |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每年下达名额确定 | |
陈嘉庚奖学金 | 本科生每生每年50000元 | 1. 持“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主要面向东南亚国家)有效普通护照的外籍华人。2. 拥护“一个中国”,对祖籍国友好,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身体健康。3. 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截止2021年9月1日前):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 | 根据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每年下达名额确定 | ||
求职创业补贴 | 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二)残疾毕业生;(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五)特困人员毕业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校级助学金 | 500元-20000元不等 | (一)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学生;(二)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三)符合资助项目规定的其他条件。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
新生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 一等800元/人,二等500元/人,三等300元/人 | 入学之初即面临生活困难的新生。 | 名额不定,每年总额10万元 |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等10000元/人,二等5000元/人,三等3000元/人 | (一)家庭突遭变故,家庭成员非正常死亡,致生活陷入困境,无力继续学业的学生;(二)发生意外事件,导致重伤,急需经济资助的学生;(三)重大疾病,急需经济资助的学生;(四)遭遇其他偶发事件,急需资助的学生。 | 无限制 | ||
返乡旅费补贴 | 500元-800元不等 | 假期因经济困难无力购买返乡车票、但渴望返乡的学生 | 无限制 | ||
入户家访慰问金 | 500元、300元不等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当年家访省域所辖通过家庭降级困难认定的所有学生 | ||
春节慰问金 | 500元 | 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留校学生 | 根据春节期间留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数量确定 | ||
校内奖学金 | 校级奖学金 | 2500元-10000元不等 |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应修课程全部合格;(四)积极参加志愿服务,评审年度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五)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参评学生突出表现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 | 每年奖励金额1500名左右 | |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 500-1000元 |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四)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七)其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八)满足单项奖学金的其他条件。 | 参评人数的50% | ||
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新生) | 免交学费 | 来校学习身体健康的非中国籍公民,高中及以上学历者且符合我校入学标准 | 每年5个名额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6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1.学生生活俭朴;2.责任心强;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校级1019个岗位、院级不限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20000元 | 1.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须是厦门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2.有明确的创业计划书和真实创业意图,3.在各类创业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或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等 | 根据当年资助金额确定名额 | |
学业竞赛获奖奖励 | 一等奖20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5000元 | 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②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③评审年度参加国际级或国家级、学科专业影响力大的学业竞赛,表现突出且获得优秀成绩的团队或个人。 | 每年50个项目左右 | ||
悦读力量资助 | 根据购书金额给予最高200元资助 |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大一新生 | 无限制 | ||
境外交流资助 | 2000、5000、10000不等 | 1.参评当学年通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2.完成境外交流项目各项要求;3.学业优秀,原则上专业排名50%。4.二、三年级本科生 | 视当年项目交流名额确定 | ||
就业求职路费资助 | 实际发生求职路费一次性补助 | 有就业意愿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或残疾毕业生 | 无限制 | ||
就业求职帮扶 | 能力提升帮扶(含“一对一”咨询、简历制作、求职礼仪等辅导活动)、求职正装免费借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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