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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成人高考于10月23日、24日进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了《2021年山西省成人高考考生告知书》,具体内容如下,供大家查阅了解。
一、遵守防疫要求
(一)考生必须进行考前14天(10月9日至10月22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并如实填写《山西省2021年成人高考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见附件),10月23日第一场考试前交监考员。
(二)外省返晋考生按照考点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考前14天内去过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者健康码异常的考生、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症状的考生,需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三)考生须遵守考点防疫要求,进入考点时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如当日体温测量结果超过37.3℃,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四)考生要服从管理,考点内不得随意走动。考生候考期间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场,严禁聚集和逗留。
(五)考生在参加考试期间,要提高防疫意识,注意人身安全。建议考生独立赴考,不在考点门口聚集。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考生从居住地到考点途中要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做到食宿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二、诚信参加考试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可凭《准考证》和《军官证》或《士兵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二)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如发现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律按作弊处理。
(三)成人高考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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