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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录取通知书发放后,同学们就要着手准备大学入学的相关事宜了,下面是华东师范大学的迎新网入口及新生入学注意事项等内容,供大家查阅。
一、EMS包含材料(请核对)
录取通知书一份;新生报到须知一本;行李标签纸四张;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一式四份(录取公费师范专业新生有);国家优师专项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一式五份(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录取新生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一本。
上述材料请于收到EMS时及时核对,若有缺失,可与招生办公室联系。
二、报到必带物品一览表
1. 录取通知书
2. 一寸近照10张(背面写姓名、学号)
3. 户口迁移证(需迁入户口的新生)及复印件一份
4. 团员证
5. 个人档案(自带档案的新生)
6. 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一式三份(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新生未满18周岁还必须有监护人共同签署。另外一份学生自己保管,切勿遗失)
7. 国家优师专项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一式五份(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新生未满18周岁还必须有监护人共同签署。另外一份学生自己保管,切勿遗失)
8. 身份证
三、新生请假及延迟入学规定
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非特殊原因不能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报到者,应于规定的报到日期前向学部、书院(院系)(联系方式请见附件)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已请假但未获批准、或已获准假但未在核准时间内报到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本科新生可凭本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于规定的报到日期前向学部、书院(院系)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本科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预科新生可凭本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于规定的报到日期前向学部、书院(院系)(联系方式请见附件)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一周内,向学部、书院(院系)(联系方式请见附件)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当年度新生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其中因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还需提交二级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经学校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办理入学。逾期不提交入学申请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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