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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甘肃省自学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至2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可以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防疫要求,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一、考试时间
10月22日至2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二、疫情防控
(一)所有考生考试期间须提供考前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健康码”核酸检测时间为准)。
(二)考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公布为准),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黄码或红码、尚未解除隔离或规定隔离管控措施的密接和次密接考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省外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之外的其他地区)考生必须提前抵达本次考试考点所在地区,进行“落地采”后,三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省内低风险地区考生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区属地防疫政策,跨县区考试的考生要按照考点所在地防疫政策,合理安排行程,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避免因疫情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四)所有考生须登录“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微信小程序进行2次健康打卡。10月14日00:00时至15日20:00时进行第一次健康打卡,10月19日(00:00时-20:00时)进行第二次健康打卡。健康打卡时“易考通”会通过人脸及身份证识别方式对打卡人身份进行验证,自动获取打卡人所处地理位置和近一周核酸检测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健康打卡的考生,由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综合研判,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不再提供纸质版“甘肃省健康出行码”截图,须使用手机提供实时动态的“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完成进入考场前,关闭手机,由监考人员在考场门口统一收取存放,考试结束后发还考生。
(六)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生进入考点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考生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八)因考生个人原因,不按时参加健康打卡、上报虚假信息、拒绝配合考点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完成信息摸排、拒绝执行属地防疫政策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如故意谎报瞒报涉疫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九)根据“属地管理,精准防控”要求,请考生务必实时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避免因属地防控政策调整影响应试。
三、考试准备
(一)考生应提前熟悉参加考试的考点和考场位置。为避免进入考场时,因体温测量、身份识别等环节延误入场时间,建议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安全考试承诺书》等参加考试。
(二)考前10天,社会型新生及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可在考试地点所在市(州)或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领取,应用型专业学制内新生可在所在高校领取。
(三)考前10天,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打印《考试通知单》《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安全考试承诺书》(每场一份并签字)。
四、答题须知
(一)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橡皮、0.5mm黑色签字笔、三角板、圆规等,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电子记事本、涂改液、修正带(胶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二)严禁将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领到试卷及答题卡后,应先检查试卷和答题卡的完整性,并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等。考生必须认真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
(四)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范围内答题,答在试卷和超出答题卡规定范围均视为无效。选择题使用2B铅笔按要求填涂,非选择题用0.5mm黑色签字笔书写(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mm黑色签字笔描清楚)。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带(胶带),不按规定要求作答者,答卷无效。
(五)判断题答题要求:请考生严格按题干要求进行作答。如判断题在“选择题”部分的,请按题干要求“认为对的请对照题号将选项A涂黑,错误的将选项B涂黑”;如判断题在“非选择题”部分的,请按题干要求在答题卡上写清题号并作答,不得作为选择题进行填涂。
五、考试结束
考试终场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须在指定位置等待指令有序离开考点。
注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一定密切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消息通知,看看是否有新变化,以官网发布信息为准提前做好准备。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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