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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教育部对外公示《关于2020-2021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名单显示,教育部拟确定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35项竞赛为2020到2021学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1年8月前。
按规定,这些竞赛须“零收费”,不得强迫、诱导学生参加,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竞赛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依据(注:没说不能作为大学自招依据)。按教育部规定,这些活动有效期限原则上为1年,清单每年动态调整一次。
家长需要注意的是,这只代表了未来半年内的可以举办的竞赛;而并不代表“只有这些竞赛受到自招的认可”。能不能办,是政策问题。高校认不认可,则更看的是含金量。高校初审为什么要认可竞赛奖项?因为它需要有含金量的比赛来帮它筛选出更有学科特长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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