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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2020年上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7月16日至17日进行,所有考试考务工作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本次开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实行试卷和答题卡分离模式。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科目 | 日期 | 时间 |
语文 | 7月16日 | 9:00—11:00 |
数学 | 7月16日 | 15:00—17:00 |
英语 | 7月17日 | 9:00—11:00 |
思想政治 | 7月17日 | 14:00—15:30 |
信息技术 | 7月17日 | 16:30—18:00 |
二、报名对象
取得我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学生,完成必修课程后,可报考相应科目的考试。具有初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报考时户籍在广西的社会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名地点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由实际就读学校报名点组织集体报名。
(二)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但未获得毕业证的非在校生,到原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其他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报名;报名时,须出具初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四、报考说明
(一)报考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12日,逾期不再受理。
1.未建立考籍的在校考生由报名点统一建立考籍。
2.未建立考籍的社会考生请于2020年5月18日至29日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可以选择报考的科目。
(二)报考要求。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一年级学生可报考信息技术一个科目;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二年级学生可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四个科目。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级考生只须报考未合格科目。
2.区内学校间转学学生,可报考未合格科目;外省转入我区的学生,在外省取得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认定后,可办理成绩转入,只需报考未合格科目。
3.社会考生可报考未合格科目。
(三)报考确认。
各报名点在报考结束后,通过“学考管理系统”打印考生报考确认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报考确认表由报名点所在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留存。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7月7日至17日,由各报名点统一打印并发放给考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第和实际分数记录。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A,达到75%至89%记录等第B,达到60%~74%记录等第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D为不合格等第。
成绩为“C”、“D”等第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重复参加同一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高的一次记录,但最高记录等第为“B”。考试成绩为C等第,申请重考的学生,应当承担试题费用(信息技术为技术支持费用)。内地西藏中学学生、新疆班及新疆在内地插班学生、外国留学生可适当降低合格分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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