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质,掌握音乐表演 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舞台表演能力,从事音乐表演、群众文化辅导等工作的 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文艺团体、演艺机构,基层文化馆站等单位,从事音乐表演、群众文化辅导等 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为不同风格的声乐或器乐伴奏的能力; 3.具备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与辅导能力; 4.具备较强的演唱或演奏、范唱或范奏能力; 5.具备一定的钢琴独奏、范奏能力: 6.掌握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具有较高的音乐作品鉴赏能力; 7.了解中西方各个时期的音乐风格、音乐流派及代表作品。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视唱练耳、合唱指挥、民歌、声乐表演(声乐)、器乐演奏(器乐)、即兴伴奏、钢琴基 训、重奏(器乐)、合奏(器乐)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声乐表演、器乐演奏等实训。 在专业文艺团体、演艺机构、基层文化馆站等单位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歌唱演员 外国乐器演奏员 民族乐器演奏员 其他乐器演奏员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音乐 民族音乐与舞蹈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音乐学音乐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