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情况如下:
(一)授予硕士学位学科专业: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10个二级学科点:产业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管理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4个二级学科点:会计学、企业管理学、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1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美术学、专门史、农业经济管理、社会保障、情报学),三个专业硕士授予点: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二)本科专业:经济学、工程管理、新闻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汉语言文学、国际政治、财务管理、国民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贸易经济、旅游管理、保险、审计学、金融工程、电子商务、英语、物流管理、税务、国际商务、投资学、公共事业管理、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广告学、土地资源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行政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绘画、统计学、艺术设计、电子信息工程、动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文化产业管理、管理科学、社会工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三)1个省级A类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7个省级B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财政学、企业管理学。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政学、经济学。4个省级教改示范专业: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