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基本情况
市场营销专业开设于2006年,现共有专业教师10名,企业兼职教师4名,其中60%为研究生,师资队伍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拥有商丘市名师一名,院级教学能手一名,100%双师素质,兼职教师比例超过1/3。本专业创办以来不断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深入企业调研,根据高职高专院校及经贸类专业的特点,探索出了“学训交替3111”人才培养新模式,人才培养水平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范围广,工作前景好,极大地满足了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能在各企事业单位从事市场营销策划、营销业务开拓、门店管理以及服务与客户关系管理等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强专业技能及可持续发展的学习与适应能力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三、主干课程
市场营销实务、商务英语、推销与谈判、客户关系管理、市场调查与预测、消费心理学、市场营销策划、公关礼仪、国际贸易实务、网络营销、门店运营管理、西方经济学、管理学、经济法、商品学、广告与设计、电子商务、ERP培训等。
四、教学改革及实践教学开展情况
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在人才培养方面注重职业岗位能力要求与专业教学计划的有机结合,以市场营销社会工作岗位技能为导向,打破原有人才培养模式,依托学校市场营销实训中心(室)、推销谈判室、校园模拟公司及商丘众多的中小型企业,构建“学训交替3111”人才培养模式。
1.全面推行“3+1+1”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专业教学改革
市场营销专业“学训交替3111”人才培养模式中的“3”是指外贸行业社会工作岗位认知入手,根据社会工作岗位的技能需要设置理论教学课程,并以课程实验强化理论提高技能,时间为三个学期;人才培养模式中的第一个“1”是指为了弥补课程内的虚拟实验的不足,拿出一个学期的时间集中进行校内仿真模拟综合实训,加强学生技能训练;人才培养模式中的第二个“1”是指通过一个学期的时间在上学期集中进行校内仿真模拟实训的基础上发现问题和不足加以解决,并进行理论延伸、技能强化训练与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以适应下一步的社会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中的第三个“1”是指进行一个学期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为学生就业实现零距离接轨,从而完善整体教学体系。
2.以能力培养为目标,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
(1)校企合作,组建课程开发团队
(2)以工作任务为导向,进行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分析
(3)编写特色教材
(4)项目驱动,现场教学,强调“学中做,做中学。”
(5)利用网络平台,实施开放式教学
3.以职业能力为标准,设计考评体系
设计学生考核体系同样是从职业活动和岗位要求分析入手,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围绕课程整合后形成的不同学习单元,制定相应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实现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4.以资格认证项目引进、创新为契机,实现无缝对接
毕业生可考取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职业资格证书或物流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历届学生双证持有率均超过98%,更好地培养了学生的职业技能,真正实现了与企业、市场、岗位环境要求的无缝对接。
5.以工学结合为手段,培养职业能力
(1)商业企业岗位群:工学结合,教学经营一体化
(2)工业企业岗位群:学做结合,营销职业角色早体验
(3)利用电子商务实战型网站,进行网上交易训练
6.以校企合作为途径,实施人才培养
市场营销专业目前已经和省内外十几家规模大、技术先进、效益突出的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
通过实施“学训交替3111”人才培养方案,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得到大大增强,本专业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在课程建设中我们重视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根据近两年收回的调查表,企业认可毕业生的优良率为90%。在当前高校大量扩招,就业形式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实践证明,实施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教育模式是适应企业人才培养要求的,同行专家、企业专家对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工作表现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对毕业生具备的知识、能力、技能等素质非常满意。
五、专业成就
专业建设方面:市场营销专业2010年建成院级精品课程《营销实用礼仪》,2009年建成院级精品课程《市场营销实务》和《推销与谈判》。
专业技能大赛方面:市场营销专业代表队在2009年全国大学生营销大赛中获得三等奖,我院也获得市场营销教学实践中心奖;在2010年全国大学生企业经营管理沙盘大赛河南省赛中,营销专业获得第一名,代表河南省参加2010年全国大学生企业经营管理沙盘大赛,荣获二等奖;2011年,营销专业再创辉煌,在2011年全国大学生企业经营管理沙盘大赛河南省赛中荣获第一名,代表河南省参加7月份在沈阳举办的全国大赛。
六、就业范围
市场营销专业的毕业生主要针对消费品营销和工业品营销两大就业市场,有两条就业主线:
(1)零售企业现场运营相关职位
包括:大中型超市企业的理货、收银、导购主管;百货类企业的柜组经理、卖场主管;商业企业基层门店店长
(2)制造企业、分销代理或中介服务机构业务代表
包括:销售业务代表;市场调研员;市场采购员;文案策划、项目经理助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