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判定标准》(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
我校为体育院校,考生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就读我校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的;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的;
(4)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
注:残奥会国际赛事冠军不受第(3)条限制。
另外,我校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了学习相关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如下:
① 肝炎患者(乙肝病毒携带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有生理缺陷、面部畸形、斜视、严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肢体残疾者各专业均不予录取。患心脏病、精神疾病等难以正常完成体育课学业者各专业不予录取。
②体育教育、休闲体育、舞蹈表演、体能训练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70米,女生不得低于1.60米。
③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教育学、经济学、网络与新媒体、德语、法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俄语、马克思主义理论、旅游管理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68米,女生不得低于1.55米。
④体育教育、休闲体育、舞蹈表演、体能训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3。
⑤色盲、色弱者,体育教育、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教育学、体能训练专业均不予录取。
⑥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体育教育、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教育学、经济学、体能训练、旅游管理专业均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