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达到专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指定的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对口行业对从业者的普通要求,建议男生身高低于1.60m,女生升高1.55m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我院护理专业。 4.优先录取专科第一志愿填报本院的考生,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调剂的投档考生做退档处理。 5. 拟被本院录取的考生,经自治区招生办批准后,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 6.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