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按照上级要求设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后的招生计划由我校通过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办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类、软件类、单列专业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八条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农林院校对省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不含专升本、艺术批次)加20分投档。外省则根据当地有关政策执行;投档比例按照各省招生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分配专业,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投档严格按照各省相应批次投档政策执行。考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考生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专业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按照“专业清”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照顾和优先录取的政策,专业安排以考生的特征成绩作为主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招生
我校艺术类招生分为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只招收美术类考生,艺术类本科录取规则为: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专科录取规则为: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 示范性软件职业学院
软件学院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2年制普通专科培养模式。
第二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
学校与爱尔兰的卡罗理工学院联合办学,开设会计学(含国际会计和ACCA方向)与物流管理(国际物流管理方向)两个中外合作本科课程项目。
第二十四条 农林类单列专业
动物科学、动物科学(动物营养与饲料方向)、动物医学、动物医学(宠物医学方向)、动物医学(中兽医方向)、动植物检疫(动物检疫方向)、动物药学、动物药学(中兽医药方向)、水产养殖学等9个本科专业及方向单列专业招生,河南省第一志愿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加20分投档,此类专业录取后不允许调整到其他类别专业。
第二十五条 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