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录取成绩为技能考试与文化综合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根据计划和报考人数划定录取分数线,按考生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日后,于4月19日——22日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报到入学。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我校2018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及录取工作,由监察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若有考试违规者,依据《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认定与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承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我校高职单招行为,促进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6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8年高职单招工作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
(一)高度重视,确保完成任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设计,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加强保障,确保本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等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圆满完成目标任务。按照文件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材料。
(二)严格程序,确保规范实施。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严格考试招生程序,进一步规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报名、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和录取行为,强化面向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和面向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切实提高测试的专业化水平和考试招生的组织管理水平,确保人才选拔质量,确保考试招生公开公平和平稳顺利。
(三)有序组织,认真抓好宣传。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规范开展招生宣传,积极参加各省辖市举办的咨询会活动。在招生章程(广告)发布前,不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活动。郑重承诺不向生源学校支付或变相支付与招生、宣传挂钩的任何费用。
(四)严明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学校纪检部门将对本校招生的全程、全员进行监督。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增强社会责任和法纪观念,自觉依法行政、依法执教、为人师表,严格遵守教育部招生工作禁令和我省高校招生规定,以高校的质量、声誉取信于广大考生。我们承诺不进行“有偿”招生、不承诺录取、不违规组织非豫户籍考生参加我省单独考试招生、不违规合作办学招生、不以“预科班”等名义违规储备生源。对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以及替考和考试舞弊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学校设立单招工作监督电话和邮箱(0376-6687632,邮箱:xynlxyjw@126.com),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通过各种方式监督我校的单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