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使学生具有现代文化理念,热爱文化遗产事业,掌握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了解文化遗产的调查、评估、保护、开发、利用、管理、宣传等基本流程,熟练掌握专业外语,成为具备一定的自然科技知识和人文艺术素养、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文化遗产概论、文化遗产规划与管理、文化遗产法规与政策、文化遗产保护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案例、文化人类学、安徽文化遗产、考古学概论、文物学概论、博物馆学概论、文化遗产专业外语、中国戏曲史、中国通史、世界通史、安徽史、旅游学概论、旅游文化学、旅游资源学等。 本专业学制四年,毕业后授予历史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