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808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理工类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21世纪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符合国际和国家海船船员适任值班标准要求,具备船舶电子、电气与控制工程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及技能,熟悉海船运输安全和海洋环保相关公约和法律法规,综合素质好,实践能力强,能在船舶运输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船舶电子、电气与控制系统的运行维护、修造、管理和设计开发等工作,具有“诚毅”品格、创新精神和国际竞争力的航海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电子、电气、电力电子、自动控制及系统等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适任船舶工作人员等方面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恪守“诚毅”校训,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愿为航运事业服务,拥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结合作的优良品质,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素养以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2.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和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理论与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工程实践问题,具备有效的交流与沟通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对工作和环境具有较强的适应性。
3.具备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掌握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大学物理的基本理论和应用方法,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较好的创新思维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4.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备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规定的心理素质、健康标准和体能要求。
5.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英语听、说、读、写基本能力,能顺利地阅读本专业方向的外文书籍和资料,并能顺利地应用英语就国际航运事务和相关技术进行沟通交流。
6.掌握本专业方向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主要包括强电、弱电相关的基础理论(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电力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控制基础理论(单片机原理及应用、自动控制原理、PLC原理及应用)、电机学、机械基础等。
7.掌握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规定的船舶电子电气员职业能力标准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本专业方向的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熟悉国际和国家关于海船运输安全和海洋环保方面的公约和法律法规。
8.参加国家海事局规定的有关合格证训练项目、理论考试科目和评估项目训练,通过国家海事局考试并具备规定的海上资历后,可取得无限航区船舶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
核心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线性代数、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程序设计基础理论、大学英语、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单片机原理及应用、船舶电机与拖动、自动控制原理、电力电子技术、PLC原理及应用、船舶局域网技术及应用、主机遥控与机舱监测、船舶电站及其自动化装置、船舶通信系统、船舶导航设备、船舶辅助机械控制系统、船舶电子电气专业英语、船舶电子电气专业英语听力与会话等。
主要实践环节:实验课程、社会实践、船舶航行教学实习、工程训练、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实践、毕业实习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