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招委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报考我院的考生,将首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待入学后根据专业调整的有关原则,尽量满足考生。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只开设英语课。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将依照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如下:男身高172-186cm,女身高162-175cm,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斜视,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矫正视力4.8以上,有才艺特长者优先录取,详细条件见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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