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我院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3、对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照填报志愿的顺序,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安排和调剂。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高职) | 理工类 | 公办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