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书法教育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书法鉴赏能力与书法创作能力。
2.就业方向
能运用已掌握的书法理论进行书法教育、书法创作、科学研究,能在各级学校、各级教育机构、新闻机构、出版部门、企业社区等从事书法创作、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湖南师范大学
本科 | 师范类 | 公办 | 211工程 | 双一流
天津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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