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
从事心理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测验、心理研究及教学工作的人才。
2.就业方向
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社会教育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司法部门、大众传播媒体等从事心理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测验、心理研究及教学工作的人才。
湖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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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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