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
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
2.就业方向
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
湖南师范大学
本科 | 师范类 | 公办 | 211工程 | 双一流
天津师范大学
本科 | 师范类 | 公办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