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
熟悉法学理论,掌握法律知识与技能,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
2.就业方向
从事法学教育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胜任在各类行政机关、司法机构、法律服务所、大中小型企业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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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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