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师范)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扎实的音乐学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强的音乐教学能力,能够胜任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注重将当代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元素融入人才培养当中,同哈尔滨市教育局、哈尔滨市中小学共同组建GUS教育联盟,为学生的实习实践与就业创业创设优质平台。本专业拥有丰富的教学资源,先进的教学设施,完善的教学条件。
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本专业开设的主要有:乐理、视唱练耳、舞蹈基础、声乐、钢琴、声乐艺术指导、合唱与指挥、和声、器乐(长笛、琵琶、小提琴、双排键电子琴)、复调、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曲式、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单排键电子琴、中小学歌曲弹唱、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到小、初、高等学校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
学制学位: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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