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分专业科类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届时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主页公布。

  十一、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和优秀学生奖励政策。

  (一)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二)学校奖助学金。奖学金1200元/人/年,助学金500元/人/年;

  (三)助学贷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四)设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联系单位,提供岗位,供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周六周日进行勤工助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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