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省内)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

  按照专科符合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在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以上的要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与原填报志愿相近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当投档分相同时,考虑与专业相关的学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或根据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4.选测科目要求

  我校2018年招生专业选测科目须达到1C1D及以上等级。

  5.对照顾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

  凡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加分后和其他考生一并投档,按高分到低分录取。

  录取原则(省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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