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教育(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自然科学知识和较强的科学教育能 力,能在中小学从事“科学”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在教育科研部门和公 共事业单位从事基础科学教学研究与科学普及教育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自然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接受科学实验等方面的基 本训练,掌握科学教育和科学普及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在学科专长的基础上,掌握自然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科学探究和科学实验的设计方法和技术;

3.具有科学教育和科学普及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有关科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科学教育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主干学科:教育学、理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

核心课程:基础化学、基础物理学、普通生物学、地球概论、环境科学、教育心理学、科学课程 与教学论、科学教学设计与技能训练、科技制作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学科竞赛、科普实践等。

主要专业实验:基础化学实验、基础物理实验、生物学实验、理科实验教学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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