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学院收费标准暂定:普通类9800-12000元/学年;艺术类12000元/学年(具体分专业学费标准见各省市招考信息报)。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根据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住宿费标准为1200-1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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