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研究能力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学位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管弦乐法、中外音乐史与名著鉴赏、钢琴即兴伴奏、合唱与合唱指挥、艺术概论、音乐美学。
就业方向:在中小学校、文化馆站、青少年宫、社会音乐团体、文化企业、广播影视部门等单位从事音乐教育与教学等工作。
湖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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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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