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类(韶峰班)
为响应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创新地方高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机制,保持湘潭大学数学学科人才培养的优良传统与良好声誉,使之良性可持续发展,培养更多拔尖数学人才,于2014年开始实施数学类(韶峰班)人才培养计划。
以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课程为基础,重视学生数学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注重对学生创造性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培养高级数学专业人才打好基础。强化自我学习和自主创新,接受严谨的数学思维训练,以及计算机应用、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基本训练。
三、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四、培养目标
培养扎实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优良的综合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能建立数学模型并运用计算机进行求解的高级专门人才。为学生继续从事数学及相关学科研究并逐步成长为杰出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五、毕业要求
系统学习数学及信息与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接受严谨的数学思维训练,以及计算机应用、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具有科学研究、教学、解决信息技术或科学工程计算中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和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掌握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科学、计算数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
2.具备熟练应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软件及专用软件)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算法设计、算法分析和编程能力;
3. 能运用所学的理论、方法和技能解决信息技术或科学与工程计算中的某些实际问题;
4.了解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科学、计算数学理论及应用的新发展,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技术跟踪及科研创新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6.了解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综合素养和公民意识。
六、主干学科
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七、专业核心课程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复变函数、数学建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理方程、数值计算方法、最优化方法。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
1.本专业学生必须修满179.5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144.5学分,选修至少35学分(含自主发展课程15学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湘潭大学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统计学专业须补修回归分析、多元统计分析、统计计算与软件三门课程,其学分可抵选修课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