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落实“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三校生”招生考试。
3.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进行专业调剂。
4.各专业录取不定男女比例,不加试相关科目,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或降分调档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原则上为英语语种。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有入学后参加英语课程学习的思想准备。
6.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根据成绩进行录取。
8.专业录取时学校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录取方法是:同批次投档中,按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按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录取。
9.录取过程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
10.凡被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应征入伍需保留学籍的考生,应在我院新生入学报到前办理保留学籍相关手续),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11.已录取的考生可通过省级招办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亦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1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考生,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13.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按专业条件招生(具体条件见学校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