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休闲体育、运动康复、学前教育)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体育专业统考,文化及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相关省市区招生办统一划定,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安排执行。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认可相关省市区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艺术统考类考生: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文化及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相关省市区招生办统一划定,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安排执行。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认可相关省市区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艺术校考类考生:山东省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须参加武汉体育学院艺术类校考,获得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招生办统一划定,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山东省招生办的安排执行。山东省舞蹈表演专业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按照高考文化分与校考专业成绩相加排序录取。

  普通文史、理工类: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经济学、新闻学、英语、网络与新媒体、文化产业管理)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相关省市区招生办统一划定,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安排执行,我院按照高考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生健康状况属于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不符合本专业录取条款之一者,我院有权不予录取。

  3.录取时无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注销,取消其录取资格,档案退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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