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进档普通高考文史、理工类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确定办法为志愿优先原则,并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进档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文化课达线,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对口升学考生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录取办法执行录取。

  4.对于三二转段考生录取条件为:经考生本人申请,我院对中职阶段课程成绩、操作考核成绩等全部达到及格以上者予以录取。

  5.外语语种:英语。

  6.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参考师生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均占地面积等办学条件,结合上年招生基数和计划完成等方面的情况,统筹调整招生计划。

  8.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9.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10.学院设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特困补助,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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