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形象设计

1专业基本信息

1.1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专业代码:670105。

1.2教育类型、办学层次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

1.3学制

    三年。

1.4招生对象

    招收高中及同等学历的毕业生。

2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

2.1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理论教学与设计实践并重,艺术学科与工程技术渗透,教学与社会、市场结合,培养适应市场需求,具有美容化妆、服装设计及人物整体形象设计方面的基础理论和技能,能够从事各种人物形象包装设计,影视剧人物造型设计能力的高级职业技术应用型人才。

2.2培养规格

2.2.1素质要求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化修养;具备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岗敬业、热爱劳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律谦让的品质。

    2)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很快适应岗位要

求,有发展潜力,在知识和行业技能上“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发展。

    3)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客户服务意识,有正确的择业观念,能够成功就业、创业。

2.3知识能力结构

2.3.1知识结构

    通过系统教育,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能力:

    1)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文学、思想道德修养、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等文化基础知识。

    2)掌握美术、化妆、服装造型、人物造型的基本知识原理。

    3)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形象设计基础、先进的设计理念以及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艺术设计能力。

    4)通过学习造型、色彩知识,掌握基本的绘画技能,培养相应的审美能力和艺术素养。

    5)通过服装设计课程的学习与实际操作,掌握服饰设计、服饰搭配的基本知识,进而掌握人物形象设计的技能。

    6)通过基础色彩、服饰色彩、四季色彩的训练,掌握不同人物形象色彩的设计,进而掌握整体的人物形象设计。

    7)通过对美容化妆与实习课程的理论学习,掌握美容技能。

    8)取得相应的计算机、高职高专英语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

2.3.2能力结构

    通过理论教育、实践学习、技能训练、毕业设计,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能力:

    1)具有美术、化妆、发式造型、服装、人物形象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技能;

    2)能熟练的进行美容化妆,发型设计、服装设计的能力。

    3)能够吸收借鉴国际最新设计思路,挖掘人物内涵,表现人物性格,具有创新意识。

    4)通过学习在美学方面有较高的鉴赏能力及对美的事物的再现能力。

    5)部分学生具有继续深造学习的能力,可直接升入各类高一级学校深造。

3职业面向

3.1专业岗位

    本专业毕业生面向国内外影视公司,文化公司、广告公司,模特培训机构,影视机构等专业机构。

    优秀化妆师经从事专业化妆发展方向。

    服装设计公司从事设计方向。

    化妆培训人员机构方向。

    影视方面影视演员方向。

3.2相近工作岗位

    化妆师、艺术团演员化妆史、人物造型师、形体化妆教师等。

4职业岗位能力分析和职业资格证书

    应获得国家文化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等级人物形象设计专业证书,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文化部门鉴定的相关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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