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与办法(江苏省)
1.按教育部要求,实现“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2.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根据省招办的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最高不超过120%。
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录取到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选测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符合2C(中外合作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必测科目和技术科目按我省规定的专科学历填报志愿的最低要求执行,即必测符合4C、技术科目合格。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
录取规则(外省)
(1)按教育部要求,实现“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无要求,英语专业限考英语。
(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我校在外省市招生专业均无加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