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教育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的,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宽的专业知识面,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够胜任基础教育汉语言文学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相关的语言文字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远大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比较系统地掌握汉语言文学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具有处理古今语言文字材料、解读中外文学作品、设计实施语言教学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应用技能,达到规定的等级要求,具有基本的信息检索能力。

(3)能及时掌握汉语言文学学科的发展状况,并能通过学习,不断吸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的研究成果,根据社会和教育发展的需要,不断拓展专业知识视野,提高教学水平;能将新知识引入语文教学的实践中,富有创新精神。

(4)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学术发展历史,重视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同时具有一定的哲学和自然科学素养;掌握资料收集、文献检索、社会调查、论文写作等基本方法,逐步学会在文理渗透、学科交叉的前提下,开辟新的领域。

(5)熟悉教育法规,具有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从事汉语言文学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口语和书面表达能力。

(6)具有一定的体育、美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有高尚的审美能力,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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