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基础知识宽厚扎实、适应能力强、实践能力优、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意识、市场意识和团队精神,能胜任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工商企业、大中专院校、研究所等单位或部门的金融业务经营与管理、教学、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专业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金融学、金融会计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金融市场学、投资学、国际金融、国际结算、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学、金融英语、中央银行学等。
适应工作范围:本专业毕业生可在政府部门、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和投资公司、上市公司、贸易部门及大中专院校、研究所等单位和部门从事金融方面的管理、操作、教学和研究工作。